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雅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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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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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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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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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鉴于近期经济环境、监管要求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以及公司经营需要等多种因素,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产品体验营销门店及客户服务中心”项目以及“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项目中的“平台营销推广费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38,741.23 万元及其利息用途,用于偿还收购 eDevice 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银行借款和支付收购 eDevice100%股权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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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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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毅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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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7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雅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邬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2017-067)。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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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雅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马雅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马雅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雅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雅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马雅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公司战略规划布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雅杰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邬彤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邬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邬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邬彤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邬彤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邬彤,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9年10月毕业于法国里昂第二大学,获金融(并购类)专业硕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在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集团融资管理部负责投融资工作。2012年7月至今,担任iHealthLabs Europe SARL(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
邬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邬彤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87611660-8220
传真:022-87612379
邮箱:ir@jiuan.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编:300190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6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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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2017年10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9日~2017年10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5:00 至2017年10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1,872,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112%。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71,862,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0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533,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87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33,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韩娅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