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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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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王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俐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因公司以前年度长期亏损,导致上年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931,593,935.60元,减幅73.24%,主要系公司支付购买能投集团所持能投风电公司股权、投资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影响所致。

 2、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3,542,886.00元,增幅418.62%,主要系公司收到客户承兑汇票影响所致。

 3、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16,925,973.86元,增幅70.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业务规模增加影响所致。

 4、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31,073,461.23元,增幅229.1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业务规模增加影响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262,239.44元,增幅1,038.61%,主要系客户保证金影响所致。

 6、本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10,578,349.40元,主要系报告期业务规模增长,增加了存货储备。

 7、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82,436,523.57元,增幅123.65%,主要系是报告期公司将部分闲置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8、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300,0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投资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

 影响所致。

 9、本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904,667,287.53元,增幅79.84%,主要系子公司购买及在建工程转固影响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493,058,411.63元,减幅62.33%,主要系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影响所致。

 11、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2,360,542.98元,减幅100.00%,主要系到期支付票据影响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02,285,287.65元,增幅83.42%,主要系报告期业务规模增加影响所致。

 13、本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4,363,055.76元,增幅17929.28%,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14、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1,156,793.52元,减幅96.84%,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支付上年计提的年终奖

 影响所致。

 15、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319,871.72元,减幅41.35%,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相关税费影响所致。

 16、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3,593,169.03元,增幅179.17%,主要系子公司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17、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92,504,922.72元,增幅585.07%,主要系应分期支付的购买能投集团所持能投风电公司股权款项影响所致。

 18、本报告期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业务规模增长,收入、成本同时

 增加所致。

 19、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78,544.49元,减幅48.75%,主要系上期处置子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所致。

 20、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56,315,832.56元,减幅88.94%,主要系上期处置子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及上年同期支付重整费用影响所致。

 2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3,525,205.34元,减幅89.43%,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2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323,737.41元,增幅1820.59%,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影响所致。

 2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71,332,406.86元,减幅99.89%,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影响所致。

 2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拍卖非货币性资产影响所致。

 2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382,133.89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能投风电计提所得税费用影响所致。

 26、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2,475,452.09元,增幅36.67%,主要系子公司经

 营及母公司经营回款增加影响所致。

 27、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65,917,593.85元,减幅15,451.13%,主要系报告期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87,040,265.01元,减幅84.21%,主要系母公司

 本报告期对外借款减少所致。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能投风电过渡期审计尚未完成,本报告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系未经审计数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重组方案为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能投集团”)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风电”)55%股权,能投风电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进展如下:

 1.2017 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及全文、《重大资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等公告)。

 2.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6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的关注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重组问询函的公告》)。2017年8月25日,公司完成了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摘要(修订稿)、《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等公告)。

 3.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刊登的《公司关于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2017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重组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和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日刊登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涉及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5.2017年9月4日,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向能投集团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分期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重组资产过户交割及资金支付的公告》、《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公告)。

 6.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能投风电过渡期审计正在进行中。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亿元人民币,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投资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华鼎新动力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披露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合伙协议的议案》、《公司关于签署入伙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向华鼎基金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鼎新动力基金其他合伙人签署相关协议,并向华鼎新动力基金实缴出资3亿元。

 4.2017年9月7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入伙协议和合伙协议,成为华鼎新动力基金有限合伙人。2017 年 9 月 8 日,华鼎新动力基金与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特瑞”)签署了《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华鼎新动力基金以现金约 7 亿元认购贝特瑞定向增发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三)购买理财产品

 2017年9月15日,经公司2017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人民币9亿元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2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张杰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甄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17年期初数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7-120号、121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资金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详见与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289.91 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号)。

 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17年期初数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二〇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3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120号、121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1年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与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289.91 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4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化股份”或“公司”)于 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8日,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重组方案为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风电”)55%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组标的能投风电已于2017年9月1日完成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登记。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约定向能投集团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自此,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持有能投风电55%股权,能投风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投风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和能投风电属同一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7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 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 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故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16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截至 2017 年9月 30 日止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利润表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前后有关情况见下表:

 (一)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比较期间数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全部程序后持有能投风电55%股权,能投风电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17年期初数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的,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17年期初数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17年期初数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做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5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8日,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重组方案为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风电”)55%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组标的能投风电已于2017年9月1日完成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登记。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约定向能投集团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自此,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持有能投风电55%股权,能投风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投风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须对能投风电2017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补充审议程序。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17年度能投风电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289.91 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能投风电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638.40万元,预计10月-12月还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51.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3.16亿元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郭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67亿元、净资产306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净利润45亿元。

 2、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3,752,200元

 注册地:成都市青白江区

 法定代表人:范艾君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施工及维护(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对教育项目投资;教育管理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农副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种)、花卉;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含汽球广告);商务服务(不含限制类);家政服务;清洁服务;汽车美容服务;停车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体育场馆服务;汽车维修(三类)、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限制类);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15万元、净资产1,133.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6万元、净利润564万元。

 3、四川能投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青白江区

 法定代表人:韩云文

 经营范围为: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不含证书);培训活动组织策划;劳动技能培训管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实践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及限制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销售: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限制类);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37.85万元、净资产977.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2.2万元、净利润26.72万元。

 4、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88.24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高阳路62号4层附412号、413号、414号

 法定代表人: 刘俊琪

 经营范围: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质检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69 万元、净资产1,079 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9 万元、净利润 54 万元。

 5、四川省水电集团百事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主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蔷薇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小区保洁服务;绿化工程管理;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植物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不含汽球广告和固定式印刷品广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货物装卸;洗涤服务;销售:王金交电、家具、日用百货、花卉苗木、预包装食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4万元、净资产30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万元、净利润79万元。

 6、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吕必会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仅限票据交易)(凭许可证并按许可时效经营至2019年8月25日)、机电产品、润滑油、工程机械、电子设备、矿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电子产品、煤碳、钢材、贵金属;货物进出口;提供电力设备技术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钢材加工;商务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查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050万元、净资产53,49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0,029万元、净利润15,530万元。

 7、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22层2201、2202号

 法定代表人:郭小龙

 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59.76万元、净资产5,067.6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45.88万元、净利润84.42万元。

 8、四川能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

 法定代表人:韩云文

 经营范围为:教育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职业技能培训(不含证书及学历);能源产品技术研究、生产(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咨询与服务;组织中外文化教育交流服务;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租赁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4.43万元、净资产630.21万元, 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69.79万元。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资信良好,经营正常,根据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能投风电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能投风电向能投集团租赁房屋支付的房屋租赁费。能投风电向能投集团提供的贷款担保支付的资金利息,接受关联方劳务或咨询服务其中包括接受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工作餐饮服务、接受四川省水电集团百事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水电和食堂服务、接受四川金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接受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监理服务、接受四川能投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培训服务,向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能投风电日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所需的,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年度公司将能投风电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能投风电与关联方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6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化股份”)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和增加投资收益,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风电”或“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该事项获得川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1年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川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主体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

 (二)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能投风电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子公司收益,为子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能投风电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能投风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能投风电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更好的控制风险,能投风电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投资期限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能投风电闲置资金。

 (六)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得川化股份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能投风电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投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川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八)能投风电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由能投风电按照其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负责在批准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并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和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能投风电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批准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能投风电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能投风电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川化股份汇报,配合川化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待川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能投风电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能投风电财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能投风电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能投风电监事会有权对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目前能投风电经营状况良好,闲置资金充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提高子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目前能投风电经营状况良好,闲置资金充裕。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能投风电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能投风电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121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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