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洪建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礼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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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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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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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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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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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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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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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7-00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7日、10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有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7日、10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7-00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7-00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24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