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 2017-108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屠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国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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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公司于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新股79,754,601股和2017年6月以总股本878,768,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送红股3股,转增7股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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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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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而持股的证券公司名称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相关股东为孙照华。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9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23%,报告期内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0。截止报告期末,股东孙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6,572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2638%。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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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铭特科技100%股权的相关事宜
2016年底,公司启动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铭特科技100%股权事宜,2017年7月20日该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贾跃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9号)。
2017年9月26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铭特科技100%股权已过户完成。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股票发行相关工作。
公司资产收购工作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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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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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公司的精准扶贫工作由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展。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