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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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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永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拥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426,190,962股股份,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289,650,962 股。该部分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申请手续,登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新增股份上市。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增加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44.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宁华世纪公司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68.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宁华物产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84.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96.9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热电公司”)在建工程减少所致。

 5、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53.4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莱芜热电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81.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49.8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莱芜热电公司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715.6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计提人员安置费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223.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及莱芜热电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99.6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归还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11、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35.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2、未分配利润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135.0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减少所致。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30.3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减少所致。

 1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7.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计提人员安置费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99.2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0.49%,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电煤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燃料成本大幅上升,发电业务出现较大亏损;(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母公司计提人员安置费。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2.36%,主要是本报告期宁华世纪公司及宁华物产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9.86% ,主要是本报告期宁华物产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增加及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79% ,主要是本报告期宁华世纪公司及宁华物产公司取得的借款净额减少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3.38% ,主要是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

 1、2017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总体方案。

 2、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3、2017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2017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5、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并于4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6、公司于 2017 年 6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28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7、2017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4号),主要内容:(1)核准你公司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14,126,636股股份、向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23,910,769股股份、向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8,153,5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4,717,89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等。

 8、2017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办理完毕宁华世纪100%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7年8月25日办理完毕宁华物产100%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7年8月31日办理完毕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房产(合计159 套)的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已于2017年8月底将上述标的资产合并报表。2017年9月2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9、2017年9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2017年9月29日受理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426,190,962 股(其中: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114,126,636股、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23,910,769股、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88,153,557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289,650,962 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办理新增股份上市。

 (二)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吴永钢先生、谭泽平先生、司增勤先生、胡成钢先生、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玉明先生、刘庆林先生、王凤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李喜德先生、陈洪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辛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三)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吴永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胡成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确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吴永钢先生为主任委员, 司增勤先生为副主任委员,胡成钢先生、谭泽平先生、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李玉明先生、刘庆林先生、王凤荣女士为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王凤荣女士为主任委员,司增勤先生、刘庆林先生为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刘庆林先生为主任委员, 胡成钢先生、李玉明先生为委员。

 (4)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李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谭泽平先生、王凤荣女士为委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陈洪东先生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

 3、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司增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经总经理司增勤先生提名,聘任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张荣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拥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5、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昭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梁万锦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四)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喜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五)重大资产出售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8月22日开始停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2、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时于次日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3、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8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4、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对所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之回复》等公告,同时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7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积极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通过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有序退出煤炭生产,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矿井关闭退出的议案》,西周矿业的矿井计划于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7]第3053号《资产评估报告》,西周矿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

 2、评估结果: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20,940.0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7,615.4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6,675.4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5,072.69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75.78%;总负债评估值为37,615.49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评估值为-32,542.80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95.15%。(其中:评估值低于账面值部分减值额为16,919.64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为16,919.64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8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因宁华物产资金紧张,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资金需求,本公司决定通过银行向宁华物产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宁华物产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该项委托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宁华世纪公司开发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675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64111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750平方米,1#2#楼为7层住宅(含底商)、3#-9#为18层住宅(含部分底商)。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0月底,待售1#至9#楼中,1#2#楼已封顶,3#-9#楼形象进度至14-18层。

 本次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它权利证书交由乙方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喜德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积极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通过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有序退出煤炭生产,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矿井关闭退出的议案》,西周矿业的矿井计划于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7]第3053号《资产评估报告》,西周矿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

 2、评估结果: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20,940.0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7,615.4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6,675.4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5,072.69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75.78%;总负债评估值为37,615.49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评估值为-32,542.80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95.15%。(其中:评估值低于账面值部分减值额为16,919.64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为16,919.6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西周矿业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矿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变更后: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西路6号国贸大厦11-14层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传真、邮政编码、网址、联系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积极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通过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有序退出煤炭生产,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矿井关闭退出的议案》,提示西周矿业的矿井计划于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7]第3053号《资产评估报告》,西周矿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

 2、评估结果: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20,940.0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7,615.4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6,675.4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5,072.69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75.78%;总负债评估值为37,615.49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评估值为-32,542.80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95.15%。(其中:评估值低于账面值部分减值额为16,919.64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为16,919.64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公司2017年度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利润总额为16,919.64万元,减少本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581.2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西周矿业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矿井,经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西周矿业2017年底前择机关闭矿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7]第3053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

 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2、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宁华世纪开发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675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64111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750平方米,1#2#楼为7层住宅(含底商)、3#-9#为18层住宅(含部分底商)。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0月底,待售1#至9#楼中,1#2#楼已封顶,3#-9#楼形象进度至14-18层。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它权利证书交由乙方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8万元, 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7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包含本次担保总额度,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2,2504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62%。

 2、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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