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5号,详见公司2017年8月15日临2017-064号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详见公司2017年9月8日临2017-070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行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17年9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本次债券上市后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
详见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告附件(《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