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浙江富丽达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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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200,917,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177,967,615股,占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股份的88.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9%。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