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6年9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6—67)。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24号),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发行2017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