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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资格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石少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石少军先生当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故暂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情请阅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
2017年9月,石少军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石少军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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