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6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一)
持股5%以上的股东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一)》(2017-041),持有公司591,398,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7%)的股东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Gio2(HK)”)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91,398,712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8,736,8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计划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827,958,197股,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数的1%,即122,315,669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股份总数的2%,即244,631,338股;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分众传媒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611,578,34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Gio2(HK)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Gio2(HK)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规定。
3、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Gio2(HK)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本6.77%的股份,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4、Gio2(HK)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Gio2(HK)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Gio2(HK)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6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二)
持股5%以上的股东Power Star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二)》(2017-042),持有公司647,80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1%)的股东Power Star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ower Star(HK)”)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47,804,15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8,736,8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计划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906,925,810股,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数的1%,即122,315,669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股份总数的2%,即244,631,338股;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分众传媒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611,578,34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Power Star(HK)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Power Star(HK)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规定。
3、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Power Star(HK)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本7.41%的股份,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4、Power Star(HK)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Power Star(HK)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Power Star(HK)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64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Power Star(HK)”)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2月14日,Power Star(HK)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883,900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47,804,1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41%。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8,736,8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Power Star(HK)持有公司股份906,925,810股,占总股本的7.41%。
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9月15日,Power Star(HK)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347,485股,占总股本的2.41%。
综上所述,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Power Star(HK)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3.60%的股份。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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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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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7年7月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加至12,231,566,900股。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Power Star(HK)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有关规定。
2、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Power Star(HK)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后,Power Star(HK)持有公司股份611,578,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