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7-07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9月18日下午4点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正聪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胡玉明因在外出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7年9月18日在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7-07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17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在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议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

 4、投资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30,000万元。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核查后认为:在保证公司自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玉明、童慧明、张启祥

 2017年9月1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发证券”)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视源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17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在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3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议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各项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

 4、投资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核查后认为:在保证公司自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