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圣先生关于其股票质押的通知:郭东圣先生于2017年9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00万股限售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质押给长投八达(芜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情况
郭东圣先生本次股票质押的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质押股票数量5,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质押期限不超过36个月(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上述质押已于2017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郭东圣先生本次质押的目的是因个人融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郭东圣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当公司股价波动到 预警线时,郭东圣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交易或增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 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郭东圣先生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7,158,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6%。本次股权质押后,郭东圣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15,9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5%。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