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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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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马建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方正东亚信托股权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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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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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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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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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明子、郑晴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