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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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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028、C类份额基金代码:00302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0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7年8月10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调整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06,625,012.39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418,099,099.13份)的97.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06,625,012.39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8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原莹、公证员谭紫晴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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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调整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后的上述材料请登录我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修订后的条款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即2017年8月14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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