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7—04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因其控制的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股份继续冻结情况如下:

 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继续冻结,本次冻结包括孳息,冻结期限从2017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止。

 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除本次继续冻结外,尚被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轮候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1.51%。

 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0%,尚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冻结、轮候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14.50%。

 本次股份冻结尚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未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