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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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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负责人黄振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振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国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房地产业

 (一)概述

 公司在战略规划转型过程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序。公司在深圳和长沙分别建立起了研发和工程中心,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和上海奉贤区建立实施项目产业化基地。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高温合金母合金的熔炼及各类零部件制造技术的突破,力争在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项目(股票不超过145,000,000股,募资不超过130,000万元)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先进高温合金材料与构件制造建设项目,将新建年产超纯高温母合金250吨、先进发动机叶片3.96万片、高温合金粉末60吨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控股设立的万泽中南研究院目前拥有世界航空发动机领域内的顶级专家数名,均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均曾在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及其供应商长期从事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研究院研发团队整体技术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准,是目前我国高温合金领域为数不多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产品(高温合金母合金、高温合金粉末、精密铸造叶片)的中试,实现了从研发到小量中试、放量中试再到小规模量产的完整制备能力,具备了大规模量产的技术基础。2017年上半年,万泽中南研究院收到深圳市经信委专项资助款35万元,收到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财政资助600万元,收到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150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万泽中南研究院已申请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 10项(已获得授权3项)。

 长沙精密铸造工程中心拥有完整的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造生产线和检测设备,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涡轮叶片的精密铸造工艺体系;已突破关键技术难点,完成某型叶片研制任务。成功利用工艺体系为某合作单位生产了一批合格的叶片,叶片冶金合格率达到了60%-70%,尺寸型材合格率达到了90%。

 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2017年4月启动设备招投标。截止6月底,4号栋联合厂房北侧挡土墙模板、钢筋制安,砼浇筑至60%,东侧挡土墙砼浇筑完成至60%。4号栋联合厂房设计图纸图示J~T轴交29~35轴完成承台和地梁砼浇筑。3号栋综合楼完成六层梁板砼浇筑,七层柱梁模板、钢筋制安。4号栋联合厂房东侧及北侧挡土墙已完成20%土方回填。

 上海奉贤多晶精密铸造项目的建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负责实施,其主要产品为等轴晶叶片、涡轮增压器叶轮等高温合金等轴晶产品,预计总投资7.5亿元。该项目系公司在高温合金业务战略布局中的重要部分,有利于上市公司全面推进战略转型,形成具有核心优势的产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海奉贤多晶精密铸造项目目前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环评批复,该项目目前已经动工, 并已完成第一批设备招投标。

 目前公司下属公司深圳万泽航空已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获准为三级军工保密资格单位,正在积极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注:去年同期公司房地产方面没有销售收入。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 元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常州天海置地太湖庄园一期项目预计销售总额69,363万元,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17,445万元,截止到2017年6月底,该项目累计实现销售回款52,837万元(含税),销售回款率76%。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盈利水平的风险与对应措施

 由于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过渡期,高温合金业务产业化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收入规模偏小,对公司业绩水平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继续开发现有项目或逐步出售房地产项目公司,未来将最终退出房地产行业。房地产销售收入及出售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在转型过渡期的业绩形成一定支撑。上海奉贤多晶精密铸造项目预计2018年部分设备投产后,也将产生盈利,对公司净利润形成支撑.

 2、高温合金业务的市场风险与对应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涉足先进高温母合金和粉末冶金、高温合金精密铸造叶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这将给公司带来进入新市场的风险。

 高温合金行业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号召,于2014年开始进军高端高温合金材料及构件领域,致力于解决制约我国航空发动机综合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问题。随着公司对高温合金技术研发的深入并取得一定成果,公司确定选择“高温合金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这一高端制造业作为今后重点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高温合金业务的实施主体包括万泽中南研究院、深汕万泽精密铸造以及上海万泽精密铸造,其定位及目标如下表所示:

 ■

 研发方面,公司将以万泽中南研究院作为基础技术研发的平台,深汕万泽精密铸造将配套进行在产业化过程中的工程工艺研发。

 产业化方面,深汕万泽精密铸造将定位为高温合金母合金、高温合金粉末、精密铸造叶片的产业化生产,主要面向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等中高端市场;上海万泽精密铸造将定位为高温合金等轴晶叶片及等轴晶涡轮的产业化生产,主要面向汽油、柴油涡轮增压器叶轮高温合金等轴晶叶片的目标市场。

 通过上述高温合金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将形成高温合金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完整业务链条。研究布局覆盖基础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研发,产品布局覆盖了中端及高端消费市场,公司高温合金业务将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除上述情况影响以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黄振光

 二O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于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并且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企业的,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

 回售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泽股份”)的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于2016年6月29日发行了万泽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私募债券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募集资金规模为70,000.00万元,分为“16万泽01”和“16万泽02”两个品种,于2016年12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6年12月29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6-123)。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回售业务情况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2)(简称:16万泽02,代码:117026)用于交换的万泽股份股票自2017年6月29日至 2017年8月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70%。根据万泽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交换债回售条款生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售申报期

 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

 (二)回售价格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年化利息7.50%)。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16万泽02”债券在回售期间交易及换股不受影响,“16万泽02”债券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16万泽02”债券转换为“万泽股份”的股票。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回售结果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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