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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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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8月11日、8月14日、8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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