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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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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公司以做优做强主导产业为目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主导产业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85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54.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39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4%,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政府补助核算及列报的会计政策发生变化,会计估计无变化。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变化,公司对现行主要会计政策中有关政府补助部分做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在会计政策中明确选择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列报。

 2、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修订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区分是否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补充财政贴息的处理原则,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或直接拨付给公司,对于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的,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对于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4)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5)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刘颖、赵谦、赵俊山、黄再满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的议案》。

 单位:万元

 ■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伯庐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4)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全文刊登于2017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7号《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091,065股,发行价格14.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8,844,961.4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1,866,29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6,978,664.06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6BJA30070和XYZH/2016BJA3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二)2017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519.19万元,专户余额3,510.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有印花税、新股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6.63万元未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4,697.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2016年5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简称“泰山玻纤”)承担建设任务,2016年5月公司与泰山玻纤、独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子公司泰山玻纤“年产2×10万吨无碱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1,519.19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66.41万元。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5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修订有关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是对利润表列报项目及结构作出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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