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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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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7-03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教育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起生效,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容与履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后续签署正式合同、协议将按照《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签署、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三)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概况

 2017年8月15日,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钢琴”

 或“公司”)与中国教育电视台签订了《中国教育电视台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平台+品牌效应,在教育、音乐、地产和媒体领域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致力促进研音乐教育、地产媒体的协调发展,推动国内音乐教育行业的进步。

 三、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袁小平

 2、开办资金:6705万元

 3、宗旨和业务范围:播映教育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教育电视节目策划、制作播出与转播,国家及教育部重大活动转播,现代远程教育传输平台建设,电视节目开发,互联网视听节目与手机电视内容服务,广告业务,电视研究,《教育传媒研究》出版。

 4、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中国教育电视台成立于1986年,隶属教育部,是党和国家一个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宣传的公益性教育电视平台,是国家教育信息的交流平台,肩负着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提高国民教育文化素质、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使命。中国教育电视台,目前设有五个电视频道和一个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覆盖全国及亚太地区。

 (二)其他说明

 中国教育电视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为两方,甲方:中国教育电视台、乙方: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幼儿园业务

 就乙方旗下产业园区项目,甲乙双方通过股权合作、品牌共建等方式,开展幼儿园及相关早教项目的运营合作。

 甲方利用自身优质的教育、媒体及幼儿园品牌等资源,负责提供幼儿园全方位解决方案及具体运营。包含但不限于:运营标准、顶层架构、办园思路、师资配备、园所设备、园所招生、教育教学、形象提升、园所安全、大型活动、培训体系、媒体宣传等。

 乙方依托自身在音乐领域的品牌优势,以及在广东地区的影响力,负责在相应区域遴选适合共建幼儿园运营的办学场地,并提供乙方旗下的知名钢琴品牌,与甲方共建音乐艺术幼儿园的园所品牌。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合作的首家幼儿园落地广州,并以此为试点,后续在乙方地产项目内进行复制推广。具体合作方式根据每个单体园的具体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二)培训业务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采用“TV+线下推广”的方式,以乙方全国销售网络为渠道,以全国性的音乐赛事、电视节目为出口,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共同打造具有双方品牌的重点活动。甲方负责整合电视平台展示及各类媒体资源作为项目出口,乙方负责整合社区和销售网点等线下渠道。具体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资本合作

 根据中国教育电视台和珠江钢琴在教育和艺术传播领域的长期规划,双方各自拥有“大教育、大文化”领域的专项基金,并已投资于优质的早教、幼儿园、艺术教育、儿童IP、互联网+教育等项目的共同前提下,双方后续就教育项目投资以及基金方面寻求深层次探讨和合作。具体合作和细节另行签署协议。

 (四)教育产业园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质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同打造音乐教育为主题的产业园区。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引入幼儿园、国际学校、培训、职业教育、大学生双创、国培计划、线上教育等园区所需业务。乙方利用乙方产业资源优势,引进相关音乐产业。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当地政府获取产业园区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合作内容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五)“双创”合作

 甲方是教育部授权的高校创意总部基地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负责承办全国大学生移动应用创新大赛、全球高校毕业设计作品展、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新生代设计展等活动,负责制作、播出多档“双创”类节目,整合了大量投资机构。基于以上资源,甲乙双方可就共同创建音乐主题孵化器、共同创立举办相关赛事活动、共同从大学生中遴选培训音乐教师人才等项目进行深入探讨及合作。

 (六)其他

 1、本协议为双方就建立上述合作而达成的一致意向。甲、乙双方就合作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指定相关公司另行签署具体项目协议。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约问题进行协商。

 五、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中国教育台教育资源丰富,为珠江钢琴艺术教育业务加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中国教育电视台隶属教育部,有较为庞大的关系网,与各高校、教育机构有密切的合作及往来,所提供的视频信息、教育资讯、资料下载等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全面内容,为全国的求学者提供全方位的高考、考研、自考、成考、留学、就业信息的资讯和服务,为各高校提供一个展示形象和实力的窗口,为关注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教师和学子们又开拓一块交流的园地。中国教育电视台具有新闻传播、远程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文化资讯、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是中国教育战线广大师生与社会各界获取公共教育信息的重要渠道。

 音乐教育培训业务是珠江钢琴的战略业务之一,近年来公司加速推进全国艺术教育业务布局,本次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开展幼儿园业务、培训业务、教育产业园业务及双创业务,对公司教育业务领域的拓展、教育体系的搭建、教育内容的补充、人才的引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加速推进公司艺术教育培训业务的发展,加速推进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促进国内艺术教育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中国教育电视台媒体资源丰富,本次合作将有利于提升珠江钢琴品牌美誉度及企业形象

 中国教育电视台成立于1986年,涉及业务领域众多,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媒体资源,本次合作开展培训业务、资本合作业务、双创业务,有利于珠江钢琴乐器制造业、教育培训、影视传媒等业务的联动发展,同时对珠江钢琴的品牌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和推广具有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六、其他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教育电视台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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