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7
●回售简称:兴发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本次回售登记期:2017年8月3日至 2017年8月9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504,100手,(1 手为10张)
●回售金额:504,100,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8月21日
根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兴发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和《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兴发债”公司债券利率上调的公告》、于2017年8月1日披露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兴发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2017年8月2日披露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兴发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于2017年8月11日披露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兴发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的申报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5 兴发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兴发债”的回售数量为504,1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504,100,000元(不含利息)。
2017年8月21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5兴发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95,900手(面值95,900,000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