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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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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ST华菱 公告编号:2017-5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成沛祥先生计划自9月7日至9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其所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0%。

 成沛祥先生将根据市场和股价状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最终是否减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成沛祥先生出具的《公司董监高交易公司股票之事前报备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成沛祥先生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为2008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份。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0.0005%。

 3、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自9月7日至9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成沛祥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监事将根据市场和股价状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最终是否减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监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成沛祥先生出具的《公司董监高交易公司股票之事前报备通知》。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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