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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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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7-06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0,000股(公司实施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20,8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36);2016年9月19日,公司收到天诚实业的通知,其将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4,550,000股公司H股股票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84)。

 2017年8月15日,公司接到天诚实业通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16,250,000股公司H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553,231,369股)的2.94%。截至目前,天诚实业再无持有任何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47,857,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80%,其中,天诚实业直接持有公司96,665,487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7%。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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