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实业”)已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0,000股(公司实施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份数量转增为20,8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36);2016年9月19日,公司收到天诚实业的通知,其将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4,550,000股公司H股股票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84)。
2017年8月15日,公司接到天诚实业通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予南洋商业银行的16,250,000股公司H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553,231,369股)的2.94%。截至目前,天诚实业再无持有任何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47,857,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80%,其中,天诚实业直接持有公司96,665,487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7%。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