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家煤炭去产能政策继续持续发力,煤炭、焦炭下游需求回暖,公司贸易开展顺利,经营状况良好。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采购销售原煤18.1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2,190.34万元,实现净利润211.14万元。
上半年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1. 大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完成了标的资产的遴选、中介机构选聘、重组预案等文件的编制和披露、召开媒体说明会等事项。截至公告日,中介机构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续将继续按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重组相关工作。
2、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1)积极跟踪市场,科学、合理地分析市场行情,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贸易活动;
(2)加强与客户沟通协调,加快原煤的结算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批款批货、先款后货的原则执行,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应收账款回笼;
(3)按照贸易计划适时开展对外贸易,并挖掘部分信誉高、资金周转较快的新客户;
(4)减少利润价差较少的供煤合作,加大如进口煤、喷吹煤等利润价差较大的供煤合作,既加快资金流通,又避免资金流通环节过多造成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89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在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凡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效用最大化,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在1.2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及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报告非标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2302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的变化和处理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公司拟于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9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在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先生苟光亮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报告非标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2302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作说明(详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为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司能够有效化解风险。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理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2017-09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31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云维办公楼7楼7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31日
至2017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公司已于2017年8月16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511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3.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传真:0874-3064195、3065519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7-09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含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发
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提交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效用最大化,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1.委托理财的概述
1.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1.1.1委托方式和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控制的要求,进行委托理财。
1.1.2资金使用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资金,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1.3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4委托协议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及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委托业务的主要内容
2.1委托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2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业绩。
3.风险控制分析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5.截至目前,公司未开展任何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