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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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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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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依然疲软,国内经济还在低位徘徊,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形势复杂多变。受原油价格上升、部分厂家设备检修停产、限产、环保督查等因素综合影响,部分原材料短时间内的涨幅明显,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针对上述市场形势,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优化生产组织,抓好产供销衔接,努力提高经营效益,在市场环境较为严峻的情况下,2017年上半年同比2016年上半年仍然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科研创新方面

 1、加强现有产品配方改进及新产品的研发

 由于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80%左右,因此公司产品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2017年上半年公司加强对原有产品配方的研发改进,建立了制度化和体系化的研发流程。通过研发改进,缩短了部分产品的生产时间,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同时对部分产品的原有配方进行优化调整,降低了部分产品的原材料成本。此外,为了因应公司拓展新行业、新市场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除对现有产品的研发进行改进外,还加大新产品开发的研发投入,并已在相关领域初步形成市场突破。

 2、加强科研力量的建设

 公司一直重视加强研发力量的建设,不仅建成国内热熔胶行业技术领先的研究所,还不断扩展研究团队力量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科研技术成果。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中国发明专利4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7项,另有1项发明专利获得境外授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国家授权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同时,另有12项发明专利获得境外授权。

 (二)项目建设方面

 2017年上半年,公司“年产3.1亿㎡热熔胶网膜项目”以及“年产4,800万㎡太阳能电池封装用EVA胶膜项目”的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均已初步完成项目的主体建设部分,预计2017年下半年可以逐步投入使用。

 此外,由于公司胶粉胶粒产品的产能已经饱和,为了满足未来的市场发展需求,公司在南通市如东县成立南通天洋从事新的热熔粘接材料的生产建设工作。2017年6月7日南通天洋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热熔粘接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通行审批〔2017〕255号),该批复同意南通天洋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方案、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2017年6月22日南通天洋取得《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5680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目前进展顺利。

 (三)安全环保方面

 2017年上半年,公司启动了高规模、全方面的安全巡查机制,形成了纵向、横向密集交织的安全管理网络。针对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消防、特殊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化学品、职业卫生、一般机械、用电、应急、环保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进行了1次较大规模的安全应急演练。此外,由安全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安全监管机构予以处罚。

 在环保方面,公司子公司南通天洋取得了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热熔粘接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通行审批〔2017〕255号),该批复同意南通天洋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方案、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2017年上半年公司生产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操作,未被环保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项目增加94,790.00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94,790.0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50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陆威、独立董事黄桂民、独立董事杨栩三人采用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名)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满足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熔胶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优化产品工艺技术,并提高公司科研开发能力,公司拟开展两个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快速结晶型复合热熔胶项目。本项目旨在开发出一种快速结晶型的复合聚酯热熔胶及其制备工艺,以解决现有常规热熔胶因原料及制备工艺步骤单一而使产品性能受限较多的问题。

 2、汽车内饰用热熔胶网膜。本项目旨在开发一种复合热熔胶网膜的制备工艺,以使得通过本工艺制备的热熔胶网膜步骤简便,且适于汽车内饰等领域的工业应用。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上述四项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7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胜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经审核认为:

 1、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55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8月15日,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94,790.00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53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19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310,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539,200.00元。

 截止2017年2月7日,募集资金总额272,85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31,500,000.0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241,350,000.00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75,849,996.14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35,376,5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890,061.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50,000,000.00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17年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定支行”)、中信证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公司昆山天洋四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537.6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37.6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486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0.00 元(含50,000,000.00 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资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8月15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月1日-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胶粉胶粒单位:吨 膜/墙布单位:万平方米)

 ■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胶粉胶粒单位:元/公斤 膜/墙布单位:元/平方米)

 ■

 (二)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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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原材料,公司热熔胶粘剂产品的整体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80%以上。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相应受到检修、停产、华北地区雾霾限产以及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导致供应量减少,供应紧张,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

 三、 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受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2017年下半年原材料有可能仍然维持相对高位运行。此外,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开发的热熔墙布项目进展顺利,虽然产品销售额增长较快,同比2016年同期增幅为212.66%,但由于项目仍处于前期推广和培育阶段,需要持续的宣传和渠道投入,后续仍然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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