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邬旭、罗正江、万超云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吴军、邓宝军、孔晶晶等3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5月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70,77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70,614,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70,770,000股变更为370,614,000股。相关公告信息刊登于2017 年 8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