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7-04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7-048)。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人民币委托理财额度内(详见于同日公告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4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请详见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50)。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编号:临2017-04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本次授权委托理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本集团着力金融股权投资布局的过程中,由于部分投资项目资金处在备付期阶段而产生闲置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实现本集团闲置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1、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集团阶段性短期闲置资金
2、 委托方式
本集团将严格按照风险控制的要求,进行委托理财。
3、资金使用额度
本集团将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总持仓额)内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4、 委托理财标的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集团委托理财投资标的包括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5、 授权委托理财办理手续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委托理财授权本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理财授权其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本集团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集团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集团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为规范投资操作,控制交易风险,本集团将在交易中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本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本集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本集团暂时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集团整体收益,符合本集团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持仓额为人民币29亿元。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编号:临2017-04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人民币额度委托理财额度内(详见于同日公告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购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本次授权委托理财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去 12 个月本集团购买过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
● 关联交易风险提示:理财产品理论上均具有一定的兑付风险,本集团此次委托理财业务仅限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二、 本次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概述
本集团拟在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人民币额度委托理财额度内(详见于同日公告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持仓额)购买渤海银行发行的委托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上述事宜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渤海银行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授权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本集团购买过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
三、 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渤海银行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三、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本集团拟在股东大会批准的30亿元人民币委托理财额度内(详见于同日公告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持仓额)购买渤海银行发行的委托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委托方式
本集团将参照市场同类产品预期收益率、风险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渤海银行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风险水平、预期收益、定制期限等是否符合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并与渤海银行签订具体委托产品理财合同。
(三)授权委托理财办理手续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委托理财授权本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办理实施相关事宜,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理财授权其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购买渤海银行预期收益型委托理财产品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总额度30亿元人民币内,资金来源于本集团阶段性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银行参股股东持有其13.67%股权,相较于其他委托理财机构,对于渤海银行业务及风险控制更为了解。本集团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本集团投资渤海银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为规范投资操作,控制交易风险,本集团将在交易中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本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 年 8 月15日召开,本公司全体10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授权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总额度30亿元人民币内,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渤海银行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本集团暂时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集团整体收益,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渤海银行参股股东持有其13.67%股权,相较于其他委托理财机构,对于渤海银行业务及风险控制更为了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本次委托理财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本集团购买过渤海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
九、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渤海银行委托理财产品的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7-05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9日
至2017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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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 1 ,2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8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8月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 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另行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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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29日12时00分至13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3、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 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航运科研大厦 23 层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021)65967333
传真:(021)65966498
2、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1: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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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注:
1、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