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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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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7-3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申华东金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大连申华东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增资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华安投资增资7650万元)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将有效改善申华东金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经营能力,其运营过程的主要风险体现为经营风险和销售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安投资”)与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达集团”)、大连东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东达环境”)合资设立大连申华东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金”),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华安投资出资2550万元,占比51%;东达环境出资1450万元,占比29%;东达集团出资1000万元,占比20%,三方均以现金出资。

 为规模化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华安投资拟与东达集团、东达环境对申华东金进行同比增资,增资金额合计15000万元。其中华安投资增资7650万元,东达环境增资4350万元,东达集团增资3000万元,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申华东金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华安投资、东达环境、东达集团分别持有申华东金51%、29%、20%股权,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

 2、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方一:上海华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宁波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法定代表人:翟锋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策划,投资管理咨询(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票务代理,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用品,汽车零配件研发及销售,汽车租赁。(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申华控股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华安投资单体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560.84万元,净资产为14,132.47万元,净利润为-548.51万元。

 投资方二:大连东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仲夏路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煨冬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环保工程施工、饲料、水产品、五金、化工商品、百货、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先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方三:东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仲夏路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煨冬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设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公用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达集团为集研发设计、工程承包、装备制造、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大型水务专业化集团。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申华东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海富路9-1号3267室

 法定代表人:林尚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保险代理服务;二手车经纪;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权结构:华安投资、东达环境及东达集团分别持有其51%、29%及20%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增资方式:华安投资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7650万元,东达环境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4350万元,东达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出资完成后,三方股东保持原有持股比例,分别占申华东金注册资本51%、29%及20%。三方股东各自认缴的本次出资额一次缴清,即:各方应于2017年7月31日向申华东金缴纳各自认缴部分。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 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效增强申华东金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经营能力,有利于其规模化开展平行进口车经销业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

 六、 本次增资风险分析

 1、 经营风险:平行进口车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模式较国内4S店中规车相比更为复杂和繁琐,具体经营可能涉及海外采购、运输、报关报检、3C认证等诸多环节,期间发生的市场需求变动、汇率变化等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风险。

 2、 销售风险:申华东金管理团队正在筹备中,业务流程仍在熟悉和梳理,短期内销售渠道尚未全面打开,存在一定销售风险。

 为有效控制风险,申华东金将依托股东各方的行业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国外采购渠道资源及公司所在地的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势,尽可能的降低采购价格,尽快拓展市场渠道,同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各项潜在风险进行监管与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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