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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京文化,证券代码:00080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7年7月28日、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第一大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于2017年7月13日发布了《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公司参与保底发行的电影《战狼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8月6日《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已于2017年7月27日20:01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截至2017年7月30日24时,票房成绩约为9.83亿元。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了《关于电影〈战狼2〉票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电影〈战狼2〉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7-041),预计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0万元-4,000万元。本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