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兴华女士的通知,叶兴华女士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于近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兴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3,015,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兴华女士所持有的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为4,36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30%,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