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供应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拟定1万港币。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经齐翔供应链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尚需经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齐翔腾达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暂定)
2、公司英文名称:QI XIANG TENG DA SUPPLY CHAIN HONGKONG LIMITED(暂定)
3、注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4、注册资本:10,000港币
5、出资比例:100%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大宗商品贸易,国际贸易,商品批发零售。
三、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孙公司的目的
香港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国际知名贸易港,拥有广泛的国际网络和优秀的经贸专业人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拟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孙公司,通过海外业务的开拓,搭建境外业务网络、拓宽业务渠道,建立市场口碑,与现有境内业务形成有力的补充。
2、设立孙公司存在的风险
(1)香港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及经济环境与中国大陆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在香港设立孙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其经济、文化环境,香港孙公司的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2)在香港设立孙公司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香港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许可,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获审批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设立孙公司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孙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通过设香港孙公司,提升本公司在境外的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为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提供助力。
四、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