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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通知,天齐集团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1,140万股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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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146.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28股。本次方案实施前,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71.70万股,2016年5月12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股数为300万股;方案实施后,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612.46万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解除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股数包含300万股原始质押股份及其孳生的转增股份840万股,合计解除质押股数为1,140万股。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2017年7月31日,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5,612.4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天齐集团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