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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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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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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5日起连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明确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2017-022、2017-023)。

 自公司停牌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继续与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协商沟通,并协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按照流程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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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通知,虞仁荣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质押给嘉强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 出质人:虞仁荣

 质权人:嘉强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7年7月31日

 质押股份数量: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

 2、 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2017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0日

 3、 截止本公告日,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94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7%。本次质押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89%,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

 二、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及资金偿还能力

 虞仁荣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系为个人履约行为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并非融资担保。虞仁荣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票质押协议》,本次质押不会因质押股票股价下跌而存在后续平仓风险。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质权实现的风险,虞仁荣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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