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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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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编号:临2017-051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闻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合作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合作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2017年8月1日,你公司发布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重要客户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韩国LG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向其提供手机ODM服务,新机型预计2018年上市,并按实际出货量结算收入。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对本次合作的具体内容、对公司的影响、合作风险等事项披露不充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明确上述“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形式,是否签订相关协议。若是,请补充披露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批或备案程序(若有)等;若否,请充分说明公司判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据,并充分提示风险。

 二、请公司明确与韩国LG公司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合作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合作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及目前已满足的条件等。本次合作有附加或者保留条件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三、请公司使用可量化或可计量的陈述性语言,客观披露本次新增客户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并说明相关依据。公司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夸大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请公司充分披露本次新增客户事项以及实际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8月2日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回复上述问询函。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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