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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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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欣欣、张威、丁泽成、王文广、戴轶钧、吴青谊回避了表决。

 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和保障员工利益,公司拟提前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亚厦一期员工持股3,719,989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上述股权转让款将分别用于偿还员工参与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出资本金、分红款和利息。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本金、分红款和利息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差额补足。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2017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根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设三个锁定期,第一个锁定期为12个月,第二个锁定期为24个月,第三个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自国信证券根据亚厦方略1号基金管理人指令完成公司购入亚厦股份股票之日起算。

 现根据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拟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不超过36个月锁定期变更为12个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欣欣、张威、丁泽成、王文广回避了表决。

 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和保障员工利益,公司拟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亚厦一期员工持股8,339,500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上述股权转让款将分别用于偿还员工参与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出资本金、分红款和利息。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本金、分红款和利息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差额补足。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2017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和保障员工利益,公司拟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亚厦一期员工持股”)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亚厦二期员工持股”)。公司于2017年7月19-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员工持有人会议,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持有人表决,同意将亚厦一期员工持股和亚厦二期员工持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待锁定期结束后,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本次合计转让股份12,059,489股,其中亚厦一期员工持股3,719,989股,亚厦二期员工持股8,339,500股。

 2、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其中在审议《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丁欣欣、张威、丁泽成、王文广、戴轶钧、吴青谊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交易。在审议《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丁欣欣、张威、丁泽成、王文广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交易。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亚厦一期员工持股和亚厦二期员工持股。

 2.1亚厦一期员工持股概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3日和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止2015年3月23日,公司完成亚厦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购买数量为2,480,000股,购买均价24.12元/股。2015年6月4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目前股份余额为3,719,989股,预计2018年3月19日到期。

 2.2亚厦二期员工持股概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和2015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止2016年2月2日,公司完成亚厦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购买数量为8,339,500股,购买均价11.95元/股。

 3、亚厦一期员工持股和亚厦二期员工持股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系亚厦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易方达资产亚厦股份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亚厦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亚厦方略一号基金”持有的全部股份,该项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

 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亚厦一期员工持股和亚厦二期员工持股将进行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将在完成后及时披露。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让拟暂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所需资金由其自筹解决,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待锁定期结束后,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

 四、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清算方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受让亚厦一期员工持股持有的“易方达资产亚厦股份1号资产管理计划”之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受让亚厦二期员工持股持有的“亚厦股份方略1号基金”之优先级和劣后级份额,合计受让股份12,059,489股,受让金额根据受让时大宗交易价格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款将分别用于偿还员工参与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出资本金、分红款和利息。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二期员工持股的员工参与持股计划之融资款、员工本金、分红款和利息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差额补足。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经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员工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亚厦股份二期员工持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待锁定期结束后,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3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26下午13时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员工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亚厦股份一期员工持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待锁定期结束后,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和维护员工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亚厦股份二期员工持股以市场价暂时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待锁定期结束后,后续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向实际控制人主动受让上述部分或全部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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