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25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929.8万份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63.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5、公司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2、授予数量:3950.6万份
3、授予人数:245人
4、行权价格:9.4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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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0.6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0%。授予过程中,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20.8万份。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9%。授予对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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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2、授予数量:6969.2万份
3、授予人数:404人
4、授予价格:4.7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解锁期为授予的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并满足约定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期解锁。具体解锁期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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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404名激励对象授予6969.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5%。授予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5%。授予对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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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20.8万份,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929.8万份股票期权,向402名激励对象授予6963.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 1494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7月1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7月1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0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327,976,1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69,63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8,342,140.00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8,794,378.00元,累计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788,794,378.00元。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929.8万份,期权简称:方大炭素期权;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0000000097、0000000098;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63.4万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719,160,378股增加到1,788,794,378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42.51%调整为40.85%,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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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本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26日,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3929.8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29%。新增权益按照相关估值工具所确定的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将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如果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预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成本合计为15859万元。根据相关测算,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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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26日,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6963.4万股,按照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如果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且在各解锁期内全部解锁,则预测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合计为59675万元。根据相关测算,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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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