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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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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44,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始终不渝地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大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继续从严治理公司,灵活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459.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9.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26%。

 2017年上半年度主要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如下:

 1、 从分行业来看,屠宰行业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089.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2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6.45%。公司采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新客户开发能力等营销方法,以及稳定的产品质量,使得屠宰行业2017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2 、从分产品来看,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营业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增长。冷鲜肉方面,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789.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2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3.26%。

 3、从分地区来看,华东其他地区,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496.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8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9.09%。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以及公司有竞争力、有稳定质量的产品,得益于公司开拓的营销手段,使得公司在华东其他地区的营业收入有了大幅的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纪鹏斌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鹏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松井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孙奉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并已辞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赵金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公司董事会推选赵金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8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王强先生简历:

 王强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历任可口可乐(重庆)饮料有限公司绩效财务总监、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嘉士伯控股)区域2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金强先生简历:

 赵金强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远见创新学院研究员。除上述任职以外赵金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金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金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瑞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重视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堺谦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堺谦二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堺谦二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拟提名王旭辉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王旭辉先生简历:

 王旭辉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科。历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工程部部长,本公司熟食事业部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

 王旭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圆全审字【2017】001124号),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459.79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9.6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49,266,958.98元,其中股本溢价624,893,817.2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为:

 拟以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44,7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共计转增311,332,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56,092,000股。

 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或者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上述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大肉食: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时投了赞成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59.00万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4,436,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6,499,624.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936,475.5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

 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和“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和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交所对募集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龙大养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聊城龙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进行部分变更,终止实施项目中西团旺前12万头商品猪养猪场的投资,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的部分资金用于龙大养殖新项目“光山母猪场”的建设。(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6-100))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详细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根据事项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大肉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龙大肉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下午 15:00 至 2017年8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说明

 1、议案1-议案2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议案1为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8月7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

 (三)、登记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鹏斌、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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