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6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向华先生、肖厚发先生、胡鸿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详见2017年5月11日、5月27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向华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7]4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肖厚发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7]39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胡鸿高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7]42号)。根据以上批复,向华先生、肖厚发先生、胡鸿高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
鉴于此,向华先生、肖厚发先生、胡鸿高先生正式任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刘嘉凌先生、朱海武先生、丁慧平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谨向刘嘉凌先生、朱海武先生、丁慧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