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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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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制定的“基于机电一体化的创新能力,做强轨道交通装备主业,拓展核心技术和品牌效应”的发展战略,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2017年度工作计划,努力开拓销售市场、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0,347,630.0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28,379.2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790,974.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1%。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0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召集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庆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的节余资金115,959,448.13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技术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37,755,361.71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康尼电子增资的议案》

 为适应康尼电子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康尼电子进行增资,以现金方式增加投资2,000万元,增资后康尼电子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金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959,448.13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755,361.71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0日

 至2017年8月11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5:00至2017年8月1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5:00至2017年8月1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 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8月8日-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2)联系人:何萧鹏、刘健

 (3)联系电话:025-83497082

 (4)传真:025-83497082

 (5)邮编:210013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755,361.71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7年7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现公司拟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9元。截止2014年7月2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3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8,147,000.00元,扣除承销费33,824,181.30元、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费5,500,000.00元、律师费2,0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3,42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861,246.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41,572.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5号的验资报告。

 2014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2、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3、技术中心项目。

 其中,公司已完成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的建设,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5.2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183.26万元(含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2月26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同时注销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研发能力与技术人员队伍基础上,增加研发投资,搭建轨道交通门系统系列产品的研发平台。技术中心功能定位为具有国际水准的轨道交通门系统研究与检测中心,产品研发平台覆盖各种地铁列车外门、高速动车组和普通客车的外门和内门、车辆内饰、站台安全门等产品。

 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完成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358,594.45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7,755,361.71元(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金额30,000,000.00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37,755,361.71元。

 三、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技术中心于201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后,公司更加重视技术中心建设,大力支持两级技术体系的建设,随着技术体系的不断完善、平台技术的稳健发展,当前公司的技术设备已能在一定期间内满足公司的研发、创新需求;同时,公司审慎、严格控制技术中心项目的支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特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推进技术创新,购买高效设备,节约了部分设备投资。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技术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37,755,361.71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公司拟将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并将该技术中心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755,361.71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技术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2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959,448.13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7年7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现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9元。截止2014年7月2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3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8,147,000.00元,扣除承销费33,824,181.30元、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费5,500,000.00元、律师费2,0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3,42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861,246.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41,572.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5号的验资报告。

 2014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尼电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2、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3、技术中心项目。

 其中,公司已完成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的建设,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5.2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183.26万元(含利息收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轨道交通门控装置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2月26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同时注销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扩大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产品产能,公司基于现有技术基础和业务状况筹划了本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8,000套轨道交通外门系统,12,000套轨道交通内门系统,2,500单元站台安全门系统以及60列车内饰产品的生产能力。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总投资64,405.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9,30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型材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等先进成熟的生产、辅助及检测设备。

 截至2017年7月25日,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436,909.74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为20,959,448.13元(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金额95,000,000.00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115,959,448.13元。

 三、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设备自动化改造升级、新工艺、新方法的投入与应用,提升了产能效率,实现了募投项目规划中的产能;同时通过对生产环节的精益改造及低附加产品成品供货策略,较好地控制了设备购置等成本,降低了项目的实施费用。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的节余资金115,959,448.1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公司拟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并将该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959,448.13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内饰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3111      公司简称:康尼机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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