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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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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9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6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78,091,733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364,428,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4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0,683,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7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3,745,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3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45%;反对1,667,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74%;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8,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052%;反对1,667,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5098%;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0%。

 议案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交易对方和标的股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12,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1%;反对1,656,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6%;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779%;反对1,656,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361%;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60%。

 议案2.02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466,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7%;反对1,88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74%;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178%;反对1,885,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451%;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2%。

 议案2.03 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407,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55%;反对1,969,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04%;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4,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0451%;反对1,969,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825%;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4%。

 议案2.04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76,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93%;反对1,688,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4%;弃权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74%;反对1,688,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932%;弃权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4%。

 议案2.05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18,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09%;反对1,641,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4%;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5,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3541%;反对1,641,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223%;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36%。

 议案2.06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28,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5%;反对1,648,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4%;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078%;反对1,648,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172%;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0%。

 议案2.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6%;反对1,665,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7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0337%;反对1,665,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5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05%。

 议案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41,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98%;反对1,651,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1%;弃权13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8,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96%;反对1,651,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840%;弃权13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65%。

 议案四:《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896,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8%;反对1,398,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9%;弃权132,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107%;反对1,39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529%;弃权132,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64%。

 议案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46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8%;反对1,847,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70%;弃权113,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284%;反对1,847,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291%;弃权113,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24%。

 议案六:《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466,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7%;反对1,83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24%;弃权130,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178%;反对1,83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8886%;弃权130,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937%。

 议案七:《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908,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29%;反对1,405,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8%;弃权1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5,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150%;反对1,405,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398%;弃权114,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1%。

 议案八:《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1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16%;反对1,711,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96%;弃权105,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012%;反对1,711,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940%;弃权105,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48%。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发展规划(框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881,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7%;反对1,40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1%;弃权14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8,9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115%;反对1,403,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691%;弃权14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194%。

 三、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09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截至2017年7月26日,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三泰证券代码:00231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7年7月24日、7月25日、7月26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 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2017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09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通知,告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被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股权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994,386股,占公司总股本1,378,091,733股的25.54%。补建先生本次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本次质押完成后,补建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149,99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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