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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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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胡肖龙、杨玉琴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实际使用资金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51,043.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事宜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7〕7501号的鉴证报告,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9,500万元对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总股本由803,520,000股增加至1,063,710,8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3,520,000元增加至1,063,710,806元,并据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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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17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募集资金51,043.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对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全资子公司卫星能源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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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043.6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01号),截至2017年7月12日,卫星石化可以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1,04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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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51,043.66万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1,043.66万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卫星石化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卫星石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卫星石化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卫星石化使用募集资金51,043.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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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卫星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043.66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金219,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19,5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4,350.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同意卫星石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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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6日,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9,500万元增资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能源”)。增资后,卫星能源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319,5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对卫星能源进行现金增资219,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增资前后,卫星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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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星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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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 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对象为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卫星能源,增资路径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及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所确定的,增资资金将用于优先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待募投项目需用款时将及时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后再投资至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将有利于优化子公司卫星能源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在风险

 增资后的卫星能源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技术、政策和管理等风险,公司将会以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卫星能源进行增资,符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卫星能源将优先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尽快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卫星能源增资后资产负债结构大幅优化,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

 五、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卫星能源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项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及卫星能源、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实施监管。

 六、 本次增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卫星能源注入资金219,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卫星能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19,500万元。本次增资将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向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卫星能源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19,500万元向卫星能源进行增资,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了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将219,500万元募集资金注入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卫星能源,专项用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9,500万元对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卫星石化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19,5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卫星能源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卫星石化使用募集资金219,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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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

 二、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 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合称“乙方”)于2017年7月2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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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臣、张闻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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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星石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卫星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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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二、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决议通过了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卫星石化配套拟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使用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项目建设部门、采购中心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中心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每月月末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若当月累计金额每达1,000 万元而未到月末时,及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董事长审批并且保荐代表人无异议后,财务中心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和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于每月月末报送保荐代表人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的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有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卫星石化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符合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能够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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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190,80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1,991,267.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8,008,725.8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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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043.66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金219,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19,5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总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国信证券同意卫星石化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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