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3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6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委员会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 17 名,截止 2017年7月26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 17 张。董事会以 1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环卫机械及清洁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环境工程服务,扩大销售汽车的范围,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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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7年07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