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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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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7-027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合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签订合资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本公司拟与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共同出资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建设和运营8代及以上LCD玻璃基板后段生产线。近日,本公司及康宁公司分别与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双流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彩虹/康宁在咸阳合资设立后段加工生产线的备忘录》、《关于彩虹/康宁在成都合资设立后段加工生产线的备忘录》,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

 1、设立合资公司:本公司与康宁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将分别在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双流区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公司占合资企业51%股权,康宁公司占合资企业49%股权),投资、建设并运营合资项目。

 2、投资范围:合资项目一期投资范围为各建设一条8.6代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

 3、投资总额: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各6,000万美元,不包括合资项目以经营性租赁的形式获取使用权的土地和项目厂房设施的成本。

 4、注册资本:项目一期注册资本为各2,000万美元,双方根据各自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

 5、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双流区人民政府将分别在项目用地、财政补助、税收优惠、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合资企业相应的政府扶持。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康宁公司积极推进合资合作事项,本次备忘录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合资合作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地等内容,有利于加快合资合作事项的推进落实。

 三、重大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对各方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关于合资项目最终协议签署之前,任何一方均可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备忘录项下的任何谈判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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