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鉴于立信会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将就2017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请事项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