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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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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3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情况,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作出调整。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额度。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拟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情况,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作出调整。

 3、变更内容:

 变更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②其他说明: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 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对公司之前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如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201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58.87万元,增加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63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均小于50%。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处于变动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测算,公司将予以密切关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客观、合理的。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的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充分了解和讨论,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局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3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情况,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作出调整。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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