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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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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7-03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国金证券指派曹玉江先生和罗洪峰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 12月 31 日。

 2017年6月15日,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国金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同意聘请华金证券与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金证券与国金证券共同担任的联合保荐机构承继。华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马倬峻先生、赵麟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金翔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马倬峻先生、赵麟先生、曹玉江先生、金翔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将尽快与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及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马倬峻: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和参与了景兴纸业(SZ.002067)、威尔泰(SZ.002058),百润股份(002568)、永怡股份、甘肃稀土、新中环保、宏良皮业等IPO项目;主持了包括獐子岛、乐歌视讯、万全物流等十多家企业改制辅导工作;主持了浦东金桥、实达电脑、沧州化工、承德钒钛、万业企业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主持了西南化机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赵麟: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和参与了省广股份(SZ.002400)、引力传媒(SH.603598)等IPO项目;参与了爱建股份(SH.600643)、复星医药(SH.600196)等定向增发项目,主持并参与了永吉股份(SH.603058)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曹玉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贝因美(002570)、江河幕墙(601886)、瑞康医药(002589)、远方光电(300306)、海得控制(002184)、嘉宝集团(600622)、海信电器(600060)、万马电缆(002276)、天马精化(002453)、道明光学(002632)杭电股份(603618)、奥翔药业(603229)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金 翔: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了远方光电(300306)、康惠制药(603139)、奥翔药业(603229)、万马电缆(002276)重大资产重组、道明光学(002632)再融资、杭电股份(603618)再融资等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及数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或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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