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6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近期因资产配置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公司)办理了如下业务:
一、股份解除质押、购回、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基本情况
■
注:1、以上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包括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增加的股份数。
2、质押式回购交易向中登深圳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上表中质押机构请见以下标注:
①东吴-中信-涌金119号定向资管计划
②东民7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邮3号
④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民65号
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涌金59号
⑦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⑧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20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3,115.8098万股,占总股本的23.55%,其中质押股份为82,792.7647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61%,占公司总股本的23.46%。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相关机构出具的解除质押、购回、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明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