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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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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3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6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增加依据:在企业章程第一条制定章程的依据增加《中国共产党章程》。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董事会的职权和义务”增加:董事会决定企业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企业党委的意见。

 在公司章程“董事会”一节中增加一条:“董事会决定企业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云铜股份党委的意见。”

 (三)增加“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章节。

 单列作为一个章节内容,在“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董事会”之前。

 (四)“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章节共有以下六条具体内容: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云铜股份党委”)和中国共产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云铜股份纪委”)。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必要时设立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二条 云铜股份党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强化党内监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

 (四)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履行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发挥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公司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六)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支持员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鼓励员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七)应当由云铜股份党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云铜股份纪委履行以下职责:

 (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检查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执行情况;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从业的监督;

 (三)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研究、部署纪检监察等工作;

 (五)应当由云铜股份纪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有效发挥。

 第五条 云铜股份党委、纪委设专门的工作机构,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务工作人员和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经济待遇。

 第六条 公司健全以员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员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员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公司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员工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3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好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主要内容

 投资目的:充分、合理盘活短期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努力降低财务费用。

 投资金额:单次购买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大存量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存量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方式: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80天。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资金来源: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执行时,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逐级审批后方可购买。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近期银行报价,理财产品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目前协定存款利率为1.00%、7天通知存款的利率为1.10%;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1—30天期收益为1.50%—2.75%。理财产品期限选择灵活,收益高于存款,因而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临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首选,不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增加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负责部门:公司财务部

 主要负责人: 财务部经理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试行)》,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风险:

 1、收益风险: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理财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调整而调整。

 2、政策风险: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受理、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降低本金损失。

 3、延期风险: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金,理财期限将延长。

 4、流动性风险:理财期内投资人不能提前终止合同,提前收回资金。

 5、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影响理财产品受理、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本金损失。

 措施:

 1、选择保守型、稳健型保本理财产品,不盲目追求高收益,当风险与收益冲突时,以本金安全为选择前提。

 2、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需双方签订资料内必须明确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3、选择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4、购买前结合近期资金收支情况,认真盘算资金余量,确保购买期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安全。

 5、为分散投资风险,可同时选择多家合作银行。

 6、严控购买总金额在公司批准范围内。

 7、严格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真审阅,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短期现金流充裕时,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经营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41

 关于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对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优化产业布局,做强做优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云南铜业拟以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下称“赤峰云铜”)为建设主体,在赤峰市经济开发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建设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搬迁改造项目。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拟由赤峰云铜现股东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泰升公司”)对赤峰云铜增资。基本情况如下:

 一、赤峰云铜基本情况

 赤峰云铜始建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赤峰喀喇沁旗锦山工业园区,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注册资本65,213.40万元,其中:云南铜业65%、泰升公司20.55%、金峰铜业14.45%。公司经营模式:以来料加工为主,自购自产自销经营为辅。

 赤峰云铜现有生产系统最大生产能力可达13万吨/年高纯阴极铜,硫酸59万吨/年。

 截止2016年末,赤峰云铜资产总额194897.29万元,负债总额87487.22万元,所有者权益107410.07万元。

 (三)近三年经营状况

 赤峰云铜2014-2016年生产经营情况表

 ■

 二、赤峰云铜增资方案

 赤峰云铜现股东泰升公司单方以现金对赤峰云铜进行增资,泰升公司增资金额以赤峰云铜审计、评估值为基础加以确定。增资完成后,云南铜业持有赤峰云铜45%股权、泰升公司持有45%股权,金峰铜业持有剩余10%股权。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3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1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编号:2017-03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1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属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赤峰市泰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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