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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涉及收购环保行业的公司股权,且预计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决策标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见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以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经公司确认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 6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年6月10日、6月17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097)。上述公告均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目前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并初步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具体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一)交易对方
根据目前初步商谈结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认为标的资产的股东,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环保行业。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5月19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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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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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6月2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6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四、后续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年7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7月21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瑞泽债;证券代码:112189)正常交易,不停牌。
五、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