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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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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06月23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长量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一、本次优惠费率活动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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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06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长量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适用基金时,享有申购费率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长量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的调整及结束的具体时间以长量基金及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长量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长量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该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请投资者知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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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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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17年6月26日起(含)至2017年6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017年6月30日15点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做失败处理,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3、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时间办理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5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能通过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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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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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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