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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宏光先生及任思荣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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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12月21日刘宏光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12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年 4月26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刘宏光先生该部分股份由 970,000 股调整为 1,94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94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 年10月31日任思荣女士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09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年 4月26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任思荣女士该部分股份由1,840,000股调整为3,680,000 股,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3,68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光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5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 1,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累计质押股份22,0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4.49%,占公司总股本的4.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荣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6,257,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累计质押股份9,1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4.89%,占公司总股本的1.77%。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